井陉新区支路网建设项目(朝阳街和秋霞街西段)-施工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井陉新区支路网建设项目(朝阳街和秋霞街西段)-施工 已由 井陉县行政审批局 以 井行审投资初设(2024)20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井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井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 11404.92 万元,其中建安工程估算价 1670.365552万元,建设规模:(1)朝阳街:城市支路,起于规划冶河东路,终于现状东南河头路,道路全长277.96米,路段红线宽20米,双向两车道标准段道路断面 为4米人行道+12米车行道+4米人行道;(2)秋霞街西段:冶河东路一石河路道路长度为240.79米,红线为17米,双向两车道标准段道路断面为2.75米人行道+11.5米车行道+2.75 米人行道;
2.2招标范围: 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1670.365552万元;计划工期:365日历天; 质量标准: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 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施工资质(3)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 信誉要求: 投标人及项目经理未在“信用中国 ”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否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以开标当天投标截止后在“信用中国 ”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3.1.3 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配备人数不少于 1个。
3.1.4 其他要求: 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 号)与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规定本项目为预留份额的政府采购项目,中小企业预留份额为本次采购金额的 40%,其中小微企业预留份额60%(即预算金额的24%),投标人为大型企业的,须承诺分包给中小企业的份额不低于合同金额的 40%,其中分包给小型、微型企业的份额不得低于中小企业份额的 60%(即不低于合同金额的24%)。投标人为中型企业的,须承诺分包给小型、微型企业的份额不低于合同金额的24%。若投标人为小微企业,无需分包。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投标均被否决;
3.1.5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注册在投标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09-04 23:59:59 至 2025-09-11 23:59:59 ,登录 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0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5-09-25 08:45: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发布。
七、其他公示内容
9.1 特别提示: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形式。1、参加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的各方主体,登录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110.249.147.67/G2/),按照“主体注册操作手册”进行相关信息注册、上传有关附件 (已完成注册的无需再次注册),完成注册后绑定 CA 数字证书,方可进行电子开、评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北省)CA 证书业务办理。2、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登录“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工程建设 ”进入登录页面,输入用户名和密码后,点击【登录】即可进入系统(也可使用 CA 登录)。跳转到新工程建设交易平台。按照《新平台驱动、投标文件编制工具及操作手册》完成下载招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等事宜。登录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 -业务指南-下载中心自行查找、下载、参阅。(“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北省)CA 证书业务办理 3、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形式,电子投标文件必须采用“新工程-投标文件编制工具 7.8. 5046.280 ”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投标人必须使用本版本号的制作工具,使用非本版本号的制作工具将无法编制投标文件。4、开标前投标人提前下载并安装 CA 驱动,须设置好电脑环境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使用 CA 登录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110.249.147.67/G2/)进行远程解密,具体操作详见《新平台驱动、投标文件编制工具及操作手册》。5、投标人做好投标文件后至开标解密前,不要做 CA 续费、变更操作,否则影响投标文件的解密。6、招标文件中新工程建设平台与原工程建设平台描述不一致的地方请联系市公共资源技术,技术支持电话:0311- 89868327。 9.2 本项目采用“双盲、远程异地 ”评审,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9.3 郑重公告:为贯彻落实河北省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冀建招办【2018】15 号《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通知的工作要求,对招标投标领域存在的阻碍投标、恶意竞标、强揽工程、串标、围标、陪标、索要不合理评标报酬等下列涉黑涉恶涉乱行为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直接移交井陉县扫黑除恶办公室处理:1、投标人提供虚假银行保函行为;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潜在投标人以及有关部门以不合理要求和其他手段;3、阻止、劝退、阻碍其他投标人投标的行为;4、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的行为;5、出借或借用资质投标的行为;6、通过串联的方式串标、围标、陪标,组织或参与多家公司集体投标,形成投标团伙,排挤竞争对手和其他潜在投标人的行为;7、采用威胁、利诱、胁迫等方式在评标结果确定前买卖投标文件或者诱使他人加入投标团伙的行为;8、投标人伪造人员证件、企业证照、单位公章、社保证明等行为;9、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的行为;10、投标人中标后故意放弃中标,将工程转卖给其他投标人的行为;11、以要挟、胁迫、恐吓、欺压等形式强行承包或者分包工程、强行供货或提供服务的行为;12、采用打、砸、抢等方式阻止其他人进入评标现场毁坏他人投标文件的行为;13、个别投标人鼓动其他投标人代表围堵招标人、招标代理、评标专家的行为;14、评标专家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评标,恶意废标的行为;15、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故意拖延评标时间、或评标结束后拒不签字以索要高额评标报酬的行为;16、招标代理在评标过程中以投标文件有瑕疵为由向投标人索要不合理费用的行为;17、其他扰乱招投标活动的行为。从涉黑涉恶线索入手,聚焦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重点围绕 7 个方面开展:(一)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设置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或招标人以任何方式规避招标;(二)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或者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三)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挂靠、借用资质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四)投标人以暴力手段胁迫其他潜在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胁迫中标人放弃中标,强揽工程;(五)投标人恶意举报投诉中标人或其他潜在投标人,干扰招标投标正常秩序;(六)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以及将中标项目违法分包给他人;(七)党政机关、行业协(学)会等单位领导干部或工作人员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干预招标投标活动。
八、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招标人:井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井陉县建设南路52号 联系人:吴彦龙 电话:0311-82022625 招标代理:河北文萱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康乐街8号尚德国际1203 联系人:董笑柯 电话:0311-66792282或通过“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在线提出。
九、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 井陉县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监测站
电话: 0311-82022522
电子邮箱: jxxzbb@sina.com
十二、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 标段名称 | 收费金额(元) | 付费主体 |
| 井陉新区支路网建设项目(朝阳街和秋霞街西段)-施工 | 0 | 无 |
十三、联系方式
| 招标人: 井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文萱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 井陉县建设南路52号 | 地址: 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康乐街8号尚德国际1203 |
| 邮编: 050300 | 邮编: 050000 |
| 联系人: 吴彦龙 | 联系人: 崔明琪 |
| 电话: 0311-82022625 | 电话: 0311-667922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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