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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玉溪市通海县十字闸除险加固工程招标公告
时间:2025-11-14 阅读:23

招标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云南省玉溪市通海县十字闸除险加固工程
资金来源:国资 100.0% 自筹 % 贷款 % 外资 %
建设规模:通海县红旗河十字闸除险加固工程概算总投资1292.77万元。十字闸位于红旗河中下游,十字闸左岸为西干沟,主要功能为灌溉;右岸为清水沟,主要功能为防洪。经安全鉴定,该工程评定为四类闸,工程建设内容对红旗河十字闸进行报废重建。重建后的十字闸分为红旗河闸、西干沟闸及清水沟闸,工程设计概算总投资1292.77万元。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水利水电工程工程类型:施工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网上获取交易地点: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是否对外发布: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2025-11-14 18:00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玉溪市水利局(0877-2025388)
备注: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通海县水利局经办人:马瑜
办公电话:18313985392
招标代理机构: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经办人:于天霞
办公电话:0871-63105612移动电话:15808846793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编号:GC530400202500325001001
标段名称:云南省玉溪市通海县十字闸除险加固工程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5-11-21 23:59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12-09 09:00
开标地点:玉溪市1开标室
开标方式:网上智能开标
标段合同估算价:911.554419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云南省玉溪市通海县十字闸除险加固工程的施工工作,经审核通过的施工设计图纸所示范围及工程量清单的全部建设内容为准,工程竣工后一次性通过相关主管部门验收;完成工程缺陷责任期的工程缺陷修复、保修等(具体工作内容以招标人实际委托为准)。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项目地点:云南省通海县。
计划工期(日历天):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资质要求: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须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贰级)及以上施工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拟派项目经理最低资格等级:
拟派项目经理专业: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不含临时建造师),取得水利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具有中级(水利水电相关专业)及以上职称(原乡镇企业组织评审的职称在审查时不予认可),不得担任其他正在施工的在建工程项目经理且在施工过程中无特殊情况不得变更,提供承诺书。注:以上人员须提供自202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连续3个月在投标单位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以上任何人员如为退休人员,则无需提供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但须提供退休证明及投标人具有聘用关系的证明文件)。
项目负责人资格: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不含临时建造师),取得水利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具有中级(水利水电相关专业)及以上职称(原乡镇企业组织评审的职称在审查时不予认可),不得担任其他正在施工的在建工程项目经理且在施工过程中无特殊情况不得变更,提供承诺书。 注:以上人员须提供自202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连续3个月在投标单位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以上任何人员如为退休人员,则无需提供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但须提供退休证明及投标人具有聘用关系的证明文件)。
业绩要求:企业业绩:2020年1月1日至今至少承担过一项中型及以上规模的水利工程施工业绩(验收或在建);业绩证明材料为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或业主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其他:1.资质条件: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须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贰级)及以上施工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人员要求: (1)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不含临时建造师),取得水利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具有中级(水利水电相关专业)及以上职称(原乡镇企业组织评审的职称在审查时不予认可),不得担任其他正在施工的在建工程项目经理且在施工过程中无特殊情况不得变更,提供承诺书。 (2)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技术负责人具备中级(水利水电相关专业)及以上职称(原乡镇企业组织评审的职称在审查时不予认可)。 (3)拟投入本项目的其他人员要求:企业主要负责人、施工员、专职安全员、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以上人员须具备相应岗位执业资格证或培训考核合格证书,其中,企业主要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取得水利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A证、C证。 注:以上人员须提供自202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连续3个月在投标单位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以上任何人员如为退休人员,则无需提供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但须提供退休证明及投标人具有聘用关系的证明文件)。 3.企业业绩:2020年1月1日至今至少承担过一项中型及以上规模的水利工程施工业绩(验收或在建);业绩证明材料为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或业主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4.财务要求:投标人应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22年至2024年)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成立未满三年的须提供成立以后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新成立不满一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 5.信誉要求: (1)投标人近三年无合同违约,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2022年10月1日至今,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事故、重大安全事故;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2)投标人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平台或省级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平台,没有被水利行政主管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 (3)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投标人在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注:投标人须针对以上信誉要求提供相关承诺。 6.其他要求:投标人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是否缴纳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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