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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阳县城区排水防涝管网提升改造项目监理(一标段)招标公告
时间:2025-11-17 阅读:8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高阳县城区排水防涝管网提升改造项目监理(一标段)已由 高阳县行政审批局高阳审批字【2025】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高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高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16170.35万元,其中建安工程估算价12164.37万元 ;建设规模:本项目共分为两个标段,本次招标为一标段,建设规模包含:南关街(向阳路-汗乐宫),文化路(织鑫大街-商贸大街),崇礼街(迎宾路-朝阳路)龙泉花园南侧路(佟麟阁大街西200m-佟麟阁大街),老城区(花市街、车站街),福康街(兴阳路南侧-朝阳路),兴阳路(福康街-佟麟阁大街),北二环雨水(三利大街-高安路),网通路。 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 55万元 监理服务期限:自项目开始之日起至缺陷责任期结束之日止
??2.2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高阳县城区排水防涝管网提升改造项目施工(一标段)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等全过程监理服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1.2财务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提供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2025年01月01日以后新成立的企业可提供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1.3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本次招标(□允许/?不允许)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有在建合同工程 
??3.1.4其他要求3.1.4.1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的信息为准);3.1.4.2(1)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2)近三年(2022年9月1日以来)内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利用不正当竞争手段骗取中标,无重大安全质量事故,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法定代表人、拟派总监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违反本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3.1.4.3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小微企业招标的项目(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应为小微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监狱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11-17 09:00至2025-11-24 17:00(北京时间,下同),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保定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获取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12-11 09:00,地点为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保定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 。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 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依据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广招标投标“双盲”评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一是“盲抽”即评审专家统一从省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实现评审专家“盲抽”,二是“盲评”,即投标文件分为明标和暗标两个部分,明标部分、暗标部分应分开制作。不得将暗标部分技术文件内容编制到明标部分商务文件内,也不得将明标部分商务文件内容编制到暗标部分技术文件内。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隐藏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审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投标人未按暗标要求编制投标文件的,投标文件作无效投标处理。特别注意:此项目为“远程异地评标”项目,即采用:专家“盲抽”、副场“盲定”、异地专家“盲评”的方式。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保定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向(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联系人:招标人:蒋二兵 联系电话:0312-6622520,招标代理机构:刘天惠,联系电话:0312-2168363。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高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话:0312-6622520

电子邮箱:gyzjj520@126.com

10.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12.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免费

13.联系方式

招标人:

高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天华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高阳县兴阳路261号地址:保定市云杉路131号向阳驿A座808室
邮编:

071000

邮编:071000
联系人:

蒋二兵

联系人:刘天惠
电话:

0312-6622520

电话:0312-2168363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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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hbtianhua88@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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