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
| 2.2.1 | 分值构成(总分100分) | 投标报价:58.00 分 技术响应:15.00 分 商务响应:5.00 分 售后服务:7.00 分 安装及调试方案:10.00 分 业绩:5.00 分 其他评分因素:0 分(如有) | ||
|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一、评标基准值计算方法的确定 方法三:评标基准价=A×K。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若有效投标文件小于7家时,取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若有效投标文件大于等于7家小于10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若有效投标文件大于等于10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 K取值为 100 %(取值范围为:95%~100%,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或开标前随机抽取) 说明一: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说明二: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说明三:上文“有效投标文件”是指经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 | ||
| 2.2.3 |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 偏差率=100%×(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偏差率计算结果保留三位小数。 | ||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偏差率) | 评分标准 | 最高分 | |
| 2.2.4(1) |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 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 | 1.等于评标基准价得满分。 2.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 0.4 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3.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 0.3 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最低评标价或次低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时,低于或等于评标基准价得满分。 | 58.00 |
| 2.2.4(2) | 技术响应评分标准 | 投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响应程度 (0~15.00) | 投标主要设备技术参数与招标要求的符合性,对响应程度进行综合评定。 ①▲号项(共5项),技术指标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5分;每出现一项负偏离扣1分,扣完为止。 ②非▲号项,技术指标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10分;每出现一项负偏离扣1分,扣完为止。 | 15.00 |
汇总规则:分项汇总,直接求平均(客观项评委打分应一致) | ||||
| 2.2.4(3) | 商务响应评分标准 | 交货期 (0~3.00) | 交货期计划及措施的详细性科学合理性进行评审。2.7<优≤3,2.4<良≤2.7,2.1<中≤2.4,0<差≤2.1,无内容不得分。 | 3.00 |
| 安全认证资质 (0~2.00) | 投标人所投产品具有不锈钢水池系列、不锈钢工作台系列、不锈钢餐车系列、商用燃气灶具系列依据GB4806.9-202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用金属材料及制品》试验报告的,全部满足得2分,缺少一项扣0.5分,扣完为止。(提供试验报告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 2.00 | ||
汇总规则:评委汇总,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后求平均 | ||||
| 2.2.4(4) | 售后服务评分标准 | 售后服务方案 (0~3.00) | 根据投标人的售后服务方案(内容包括响应时间、服务措施、增值服务、应急方案等内容)的详细及全面程度、可行性、以及对本项目的针对性进行评审。2.7<优≤3,2.4<良≤2.7,2.1<中≤2.4,0<差≤2.1,无内容不得分。 | 3.00 |
| 售后服务人员 (0~4.00) | (1)拟投入本项目技术人员具备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有一个得0.5分,满分2分; (2)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服务人员(含项目负责人)中具有相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应急管理部门颁发作业类别为“焊接与热切割作业”、“电工作业”的《特种作业操作证》各2人,每提供1人得0.5分,满分2分。 注:①须提供投标人为上述人员缴纳的近半年(2025年6月至2025年11月)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缴费证明材料须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证明电子专用章,证明材料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②以上人员一人一岗,同一人不得重复计分。提供上述人员证书原件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 4.00 | ||
汇总规则:评委汇总,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后求平均 | ||||
| 2.2.4(5) | 安装及调试方案评分标准 | 实施方案 (0~5.00) | 根据投标人指导安装、调试措施、计划、验收方案及验收期间整改方案等内容进行评审。4.5<优≤5,4.0<良≤4.5,3.5<中≤4.0,0<差≤3.5,无内容不得分。 | 5.00 |
| 质量方案 (0~5.00) | 根据投标人对项目质量保证措施(包括生产工艺及技术能力、货物包装及组织运输方案、质量检测措施、质量保障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审。4.5<优≤5,4.0 <良≤4.5,3.5<中≤4.0,0<差≤3.5,无内容不得分。 | 5.00 | ||
汇总规则:评委汇总,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后求平均 | ||||
是否设置篇幅扣分: 否 | ||||
| 2.2.4(6) | 业绩评分标准 | 业绩 (0~5.00) | 投标人须提供自2021年1月1日(含)以来完成的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业绩应为投标人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在人民币2200万元及以上的厨房设备供货业绩或供货与安装业绩,每提供1个,得2.5分,满分5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及其项下设备交货验收证明材料或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或完工证明;以上材料缺一不可。时间以设备交货验收证明材料或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或完工证明上载明的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为准(合同中如无法体现厨房设备供货或供货与安装部分金额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资格审查业绩与评分标准中的打分业绩不可兼得。 | 5.00 |
汇总规则:评委汇总,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后求平均 | ||||
| 2.2.4(7) | 其他因素评分标准 | / | ||
| 招标人: | 南京玄武文化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益嘉新建设咨询(南京)有限公司 |
| 地址: | 南京市玄武区杨将军巷D9街区 | 地址: | 南京市建邺区乐山路190号二期13层1303室 |
| 联系人: | 梁琦 | 联系人: | 孟冉 |
| 电话: | 025-83277519 | 电话: | 159963124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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