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 建设地点:璧山区大路街道三担村、郭家村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新建净水厂一座(近期规模5万m³/d,远期规模10万m³/d),供水范围为大路街道等5个街镇;其中:前臭氧接触池、折板絮凝平流沉淀池、V型滤池、后臭氧接触池、炭滤池、清水池按5万m³/d规模建设;配水井、送水泵房、加氯加药间、臭氧发生间、液氧站、脱水车间、反冲洗泵房、废水回收水池、排泥水调节池、泥沙浓缩池、泥沙平衡池、生产综合服务楼、传达室按远期总规模10万m³/d建设。
2.3 本项目工程总投资金额:16878.02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建筑安装工程费估算金额:13289.32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监理合同估算金额:151.85万元
2.4 招标范围:(1)包括重庆市璧山区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项目(璧北水厂)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竣工结算(含配合审计工作)至缺陷责任期满的全过程施工监理服务。
(2)对该项目投资控制、进度控制、质量控制、建设安全监管及文明施工的有效管理、组织协调,并进行项目合同管理和信息管理等。负责填写、完善三方日志;收集整理施工及设计变更、审核、校准、报批等资料;配合结算送审;配合工程清单缺项的认质核价;施工图限额设计控制;施工图设计质量控制;施工过程中日常会议的记录并形成会议纪要,以及招标人委托的其他事项。
(3)本次招标文件中补充的工程内容、答疑资料、澄清资料、其他补遗资料等相关内容。
2.5 监理服务期限:从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缺陷责任期满止,其中:计划施工工期:30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24个月。
2.6 标段划分: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1.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 招 标 人: | 重庆国隆农业科技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 | 重庆明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地 址: | 地 址: | ||
| 邮 编: | 邮 编: | ||
| 项目负责人: | 朱老师 | 项目负责人: | 蒙雨来、林文静、戴皓月 |
| 电 话: | 电 话: | ||
| 传 真: | 传 真: | ||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 账 号: | 账 号: | ||
| 监督部门: | |||
| 电 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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