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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镇粮蔬种植产业园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时间:2026-02-26 阅读:0

招标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金华镇粮蔬种植产业园项目
资金来源:国资 100.0% 自筹 % 贷款 % 外资 %
建设规模:新建蔬菜大棚约80亩,配套建设灌溉管网等附属设施,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农林工程工程类型:施工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网上获取交易地点:剑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是否对外发布: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2026-02-25 23:00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剑川县农业农村局(0872-4521240)
备注:1、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26年2月25日23:00至2026年3月3日00:00,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ggzy.yn.gov.cn/#/homePage),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及其他招标资料(电子招标文件,格式为*.BZBJ)。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需要按照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并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2、请各投标人在该项目未开标之前密切关注信息发布网站,如该项目需发布更正(澄清)公告或者补充(变更)通知均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ggzy.yn.gov.cn/#/homePage)”上发布,不再另行通知,因各投标人未及时查看更正公告或者下载补充(变更)通知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剑川县金华镇人民政府经办人:刘主任
办公电话:13577851622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元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经办人:叶工、张工
办公电话:0872-3079733、18187211880、15096973996移动电话:18187211880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编号:GC532900202600027001001
标段名称:金华镇粮蔬种植产业园项目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6-03-03 00:00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03-18 08:30
开标地点:剑川县一号开标厅
开标方式:网上智能开标
标段合同估算价:499.753047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新建蔬菜大棚约80亩,配套建设灌溉管网等附属设施,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计划工期(日历天):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资质要求: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拟派项目经理最低资格等级:二级
拟派项目经理专业:建筑工程专业
项目负责人资格: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含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拟派项目负责人的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注册单位需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且未担任其他任何在建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在实施过程中未经招标人允许不得做任何更换。
业绩要求:1、企业业绩要求:2023年1月1日至今(以竣工时间为准)至少完成过一个单项合同金额不小于200万元的建筑工程类项目业绩,需提供合同协议书和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材料。 2、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2023年1月1日至今(以竣工时间为准)至少承担过一个单项合同金额不小于200万元的建筑工程类项目业绩,需提供合同协议书和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材料。
其他:1、投标人应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企业独立法人资格并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财务要求:提供2023年度至2025年度任意一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及审计报告(如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提供相应年度财务报告或报表)。 3、信誉要求: (1)当前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2)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根据《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十九条整治措施的通知》(云建质〔2023〕1号),对在云南省内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且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在云南省行政区域范围内不得参与新的招投标活动;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条件合格后,应当逐级向属地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复核,经省级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准通过后,方可在云南省行政区域范围内参与新的招投标活动(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4)企业法定代表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http://wenshu.court.gov.cn)有行贿犯罪记录(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5)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劳动保障监察局文件《关于请衔接相关单位统一查询用人单位劳动保障信用记录事项的紧急通知》(云劳监局【2018】7号),原“无拖欠工资证明”更名为“工资支付信用记录”,投标单位不得有拖欠工资记录(自行承诺)。若存在不良记录则取投标资格,视情节严重情况进行相关的行政处罚。 (6)按大理州优化营商环境促进经营主体倍增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大理州严厉打击围标串标违法行为“九要九严禁”》的通知的要求,投标单位需按文件给定格式提供“不参与围标串标信用承诺书”附于投标文件中,未按要求提供承诺的作否决投标处理。 4、人员要求: (1)技术负责人要求: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在工程实施过程中未经发包方允许不得更换,必须常驻施工现场,并不得兼任其他项目的管理人员。 (2)人员配备要求:详见《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表》。 5、本次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
是否缴纳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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