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330522266040010000002-浙恒采字【2026】—016
二、项目名称:长兴县污染源自动监控平台运行管理技术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 中标(成交)金额(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 1 | 总价:368000(元) | 绍兴绿清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绍兴市树下王路36号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1 | 长兴县污染源自动监控平台运行管理技术服务项目 | 长兴县污染源自动监控平台运行管理技术服务项目 | 委托第三方技术单位,安排2人1车驻点现场,开展技术服务,服务内容主要包含四个方面:(1)对部、省、市级污染源监控平台开展日常巡检服务;(2)对全县92家企业(161个点位)(动态更新)安装的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运行维护情况开展现场监理、考核;(3)组织开展技术培训,协助提升环保执法人员技术水平;(4)协助开展执法活动,打击在线监控弄虚作假、超标排放等违法行为。具体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 | 包括监理技术规范及要求、监理工作保障要求等。具体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 | 合同签订并具备实施条件起1年 | 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应标明所执行的质量标准,若同一标准已颁发新标准,则按最新标准执行。若同一服务同时有几个标准(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企业标准等),则按最高层次的标准执行。供应商须按国家有关规定及标准完成本项目所需做的所有工作。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薛飞历,陆琴新,李思(第1标项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按磋商文件约定执行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400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无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湖州市生态环境局长兴分局
地 址:长兴县龙山街道锦绣路6号兴国商务楼2号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李思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2-6155219
质疑联系人:屈淑莹
质疑联系方式:0572-615521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恒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湖州市榆树街26号新天地写字楼21层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王嘉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2-2199129
质疑联系人:匡伟
质疑联系方式:0572-2199129
3.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长兴县财政局
地 址:浙江省长兴县龙山街道锦绣路6号兴国商务楼1号楼1305室
传 真:
联 系 人:佘志印
监督投诉电话:0572-60277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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