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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营孜煤矿Ⅱ北二采区地面定向钻孔工程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时间:2026-07-06 阅读:0

钱营孜煤矿Ⅱ北二采区地面定向钻孔工程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项目名称

钱营孜煤矿Ⅱ北二采区地面定向钻孔工程项目

招标项目编号

EP-SZGC2026027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招标人

名称

安徽恒源煤电股份有限公司钱营孜煤矿

地址

安徽省宿州市��桥区桃园镇

联系人及电话

刘工、15856285155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

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

合肥市包河区紫云路888

联系人及电话

胡自立18324745820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

排序

第一中标候选人

第二中标候选人

第三中标候选人

单位名称

中勘资源勘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安徽省煤田地质局水文勘探队

安徽省煤田地质局第三勘探队

地址

安徽省淮北市经济开发区龙湖工业园梧桐路18号

安徽省宿州市东郊矿建路 4 号

安徽省宿州市北关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

安全生产许可证

安全生产许可证

安全生产许可证

投标报价(元)

4235700.00

4265250.00

4227375.00

工期

180日历天

180日历天

180日历天

质量标准

达到国家现行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等级合格

达到国家现行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等级合格

达到国家现行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等级合格

经评标委员会认定的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业绩

1、 许疃煤矿2025年地面地质钻探工程(一期)(一标段);

2、 淮北矿业集团2025年地面地质钻探工程(七期)(二标段)(袁店一井煤矿);

3、 朱仙庄煤矿2024年地面地质钻探工程(一期)(三标段);

4、 袁店二井煤矿2023年地面钻探工程(一期)(四标段);

5、 袁店二井煤矿2024年地面地质钻探工程(五期)(一标段);

6、 信湖煤矿2023年地面地质钻探工程(集团三期一标段)。

1、 临涣煤矿2023年第二批次水文地质补勘工程(一标段);

2、 潘二煤矿西四A组煤采区灰岩水文观测孔补套工程;

3、 淮北青东煤业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批次水文地质补勘工程(一标段);

4、 朱仙庄煤矿2024年地面地质钻探工程(二期);

5、 临涣煤矿2024年地面地质钻探工程(一期)(四标段);

6、 安徽省毫州煤业有限公司袁店二井煤矿2023年水文地质补勘机动钻孔工程。

1、 淮北矿业集团2023年第二批次水文地质补勘工程(三标段)(桃园煤矿2023年水文地质补勘工程);

2、 临涣煤矿2023年第三批次水文地质补勘工程(一标段);

3、 淮北矿业集团信湖煤矿2024年地面地质钻探工程(六期);

4、 信湖煤矿2024年水文地质补勘工程(集团三批次二标段);

5、 淮北矿业集团2024年第三批次水文地质补勘工程(袁店一井煤矿);

6、 孙疃煤矿2025年第一批次水文地质补勘工程(三标段);

7、 淮北矿业集团2025年第二批次水文地质补勘工程(三标段)。

项目经理

姓名

张杰

周峰

潘政国

证书名称

地质专业高级工程师

地质调查与矿产勘查专业高级工程师

地勘-探矿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

证书编号

(10)93406089

(2020)9340011967

9342025000602064172

综合评估得分

94.25

94.17

93.71

被否决投标人名称及原因

见评标情况一览表附件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公示时间

202676-202679

招标代理费

 20890.00

提出异议的方式和渠道

1.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并在工作时间内(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具体联系方式见该表上述地址。

2.也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需要电子签章,网址http://ggzyjy.ahsz.gov.cn:8111/TPBidder/memberLogin;进入系统后选择项目,点击“异议”菜单提交异议材料。

异议注意事项

异议材料应包含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7)异议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为其他组织或个人的,异议材料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8)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规定的期限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出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的; 

2)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未在公示期间提出异议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提出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投诉应遵照相关法律及《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投诉信访处理办法》(宿公管委[2022]2号)等文件,投诉人可以通过书面或者电子交易系统线上投诉。

投诉受理单位

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单位地址

宿州市��上路566号5楼514室

联系人/联系电话

行政执法科、0557-30305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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