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滇临港昆明科技园1号楼酒店装修改造项目设计施工一体化招标公告
时间:2026-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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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概况
| 招标项目名称: | 沪滇临港昆明科技园1号楼酒店投资建设项目 |
| 资金来源: | 国资 % 自筹 100.0% 贷款 % 外资 % |
| 建设规模: | 酒店装修改造总建筑面积6060.94㎡ |
|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 | 房屋建筑工程 | 工程类型: | 其他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 网上获取 | 交易地点: | 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是否对外发布: | 是 |
|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 2026-09-03 17:00 |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 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制度创新部,0871-68163935 |
| 备注: |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以网上公告时间为准),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s://ggzy.yn.gov.cn/#/homePage,点击切换至“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在网上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的企业需要按照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并在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2.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3.本项目招标计划发布于2026年7月22日。 |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 建设单位: | 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 经办人: | 曾老师 |
| 办公电话: | 0871-68877796 |
| 招标代理机构: | 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昆明片区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负责人: | 杨小鱼 |
| 经办人: | 杨小鱼、贺莉、段宁楠、龙梦婷 |
| 办公电话: | 0871-68050757 | 移动电话: | 13114238117 |
详细公告内容
| 标段编号: | GC530100202600771001001 |
| 标段名称: | 沪滇临港昆明科技园1号楼酒店装修改造项目设计施工一体化 |
|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2026-09-10 23:59 |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6-09-24 09:00 |
| 开标地点: | 昆明开标室4 |
| 开标方式: | 网上智能开标 |
| 标段合同估算价: | 1392.32 万元 |
| 本次招标内容: | 本项目采用“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的建设模式,工作内容包括: (1)设计部分:完成本项目施工图设计;包括但不限于酒店装修改造施工图设计工作(含施工图预算)及后续的施工服务,施工图设计成果通过审图公司审查、消防等专项审查、酒店合作方审查等;配合建设单位报批报建、专家咨询、资料收集等相关工作,并承担专家咨询费;配合后续的施工服务,含施工过程中及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设计跟踪服务及后续服务、配合编制竣工图等,并出具满足要求的成果资料等,具体以发包人实际委托为准等。 (2)施工部分:完成经招标人认可并通过审核的施工图及经审核确认的工程量清单所示内容的施工,包括但不限于: ①装修工程、电线电路改造、消防改造工程、给排水工程、热水系统、防水改造工程,局部(电梯出口)外立面改造工程、门头改造等。 ②装修完工后的开荒保洁。 ③实施过程管理中协助招标人办理各阶段的报建、审查、审批、办证、备案等的相关手续办理、协调配合及必要的安全评估和检查、综合调试、施工图的审核、试运行考核、竣工验收、工程缺陷责任期的工程缺陷修复、保修等。 (3)采购部分:包括本项目所需的工程材料和设备的采购、保管以及相关家具设备的供货、售后及质保服务工作。 (4)后续工程结算、资产、资料移交按相关部门的规定执行。 注:招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可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保留对以上招标范围调整的权利,中标人需配合发包人工作且不得以此作为索赔、调整中标价的理由。 |
|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 沪滇临港昆明科技园内(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清水片区KCJ2017-15号地块)1号楼。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 联合体要求: |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单位数量不得超过 2 家,牵头人必须是联合体中负责施工的一方,并满足以下要求: ①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书一并提交招标人。②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③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④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⑤联合体投标的,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⑥两个及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进行报名共同投标。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联合体资质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进行认定。⑦除非另有规定或说明,本招标文件中“投标人”一词亦指联合体牵头人(即也代表联合体的所有成员)。 |
| 资质要求: | 1. 投标人为经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法定证明,且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或其他法定证明一致(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2. 资质要求 (1)设计资质:具备有效期内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和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若为联合体,设计方提供即可)。 (2)施工资质: ①具备有效期内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同时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消防设施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若为联合体,施工方提供即可); ②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若为联合体,施工方提供即可)。 |
| 项目负责人资格: | 拟派项目组成员须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1.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同时满足以下要求:(1)具备有效的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建筑工程专业),且必须注册在投标人本单位,提供注册建造师证书扫描件; (2)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 (3)为投标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社保证明(2026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在投标人本单位参保的社保证明材料)或劳动合同扫描件; (4)目前以及本项目竣工验收完成前不得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总承包项目经理、总承包施工负责人,提供承诺函。 2. 设计负责人须满足以下要求: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证书或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且必须注册在投标人本单位。提供社保证明(2026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在投标人本单位参保的社保证明材料)或劳动合同扫描件。(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的设计方须提供); 3. 施工项目负责人须同时满足以下要求:(1)具备有效的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建筑工程专业),且必须注册在投标人本单位,提供注册建造师证书扫描件; (2)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 (3)为投标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社保证明(2026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在投标人本单位参保的社保证明材料)或劳动合同扫描件; (4)施工项目负责人必须长驻现场,并不得兼任其他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并附有相应承诺。(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的施工方须提供) 4. 施工技术负责人须满足以下要求: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提供职称证书扫描件;且为投标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社保证明(2026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在投标人本单位参保的社保证明材料)或劳动合同扫描件。(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的施工方须提供)。 5.其他要求:① 拟派往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与施工项目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 ② 中标后拟投入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设计负责人等主要人员均不得更换(提供承诺)。 |
| 业绩要求: | 无 |
| 其他: | 1.财务要求 提供2023年~2025年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至少提供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成立不满3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至少提供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成立不满1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自行编制的财务报表(至少提供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近三个月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资金存款证明。注:投标人若为事业单位的,则不需提供利润表。(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2.信誉要求 (1)投标人(若为联合体,则为联合体各方)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暂停或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2023年1月至今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没有处于被项目所在地政府或国家部委禁止市场准入等情形,2023年1月至今所涉及的工程项目没有发生过重大以上(含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提供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 (2)投标人未被列入:①“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②“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中的“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已被移除的除外);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上述对应的查询截图证明材料;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3)根据《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十九条整治措施的通知》(云建质(2023)1 号)对在云南省内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且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在云南省行政区域范围内不得参与新的招投标活动。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条件合格后,应当逐级向属地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复核,经省级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准通过后,方可在云南省行政区域范围内参与新的招投标活动(提供书面承诺,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4)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16】68 号)的规定,在工程项目招投标过程中,若中标人有拖欠工资重大违法行为,取消其中标资格。招标人在发放中标通知书前,应当以查询函的方式统一向当地人社部门函请出具中标人“工资支付信用记录”等相关记录信息;提供不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廉洁自律承诺(若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的施工方提供书面承诺)。 |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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