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城天阶花园(D2地块)正式用水设计施工一体化总承包招标公告
时间:2026-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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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概况
| 招标项目名称: | 融城天阶花园(D2地块)正式用水设计施工一体化总承包 |
| 资金来源: | 国资 100.0% 自筹 % 贷款 % 外资 % |
| 建设规模: | 人民币约950万元 |
|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 | 房屋建筑工程 | 工程类型: | 设计施工总承包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 网上获取 | 交易地点: | 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是否对外发布: | 是 |
|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 2026-09-03 17:00 |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 行政监督单位:昆明市官渡区政务服务管理局0871-66190297、67176611 行业监督单位:昆明市官渡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0871-67010609 |
| 备注: |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ggzy.yn.gov.cn/#/homePage,点击切换至“昆明市”),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电子招标文件,格式为*.BZBJ),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5.2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以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yn.gov.cn/#/homePage)网上公告时间为准。 注:数字证书(CA)办理流程详见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yn.gov.cn/#/homePage)的相关要求,服务热线:020-22043119,QQ:4009618998。 |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 建设单位: | 昆明市官渡区城中村改造置业有限公司 | 经办人: | 伊老师 |
| 办公电话: | 13888000818 |
| 招标代理机构: | 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 项目负责人: | 赵璐 |
| 经办人: | 赵璐 |
| 办公电话: | 0871-65370662 | 移动电话: | 15198715717 |
详细公告内容
| 标段编号: | GC530100202600770001001 |
| 标段名称: | 融城天阶花园(D2地块)正式用水设计施工一体化总承包 |
|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2026-09-10 23:59 |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6-09-24 09:00 |
| 开标地点: | 昆明开标室7 |
| 开标方式: | 网上智能开标 |
| 标段合同估算价: | 950 万元 |
| 本次招标内容: | 融城天阶花园(D2地块)正式用水设计施工一体化总承包: 按照D2地块整体用水量需求及设计任务书进行设计,并由投标人完成项目所在地供水单位的报审报批工作后,按项目所在地供水单位审批的方案进行施工,包括水泵、管道、水表等所有涉及自来水的设备采购,办理开挖许可证等涉及项目的所有事项,确保一次性验收合格通水,按实际完成工程量结算。设计费包含在施工费用中,招标人不再单独支付承包人。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等全面负责。 (1)设计:按照国家现行设计规范、规程、标准进行庭院给水管网(包含室外消火栓)、地上给水管、地下室给水管网、给水泵房的方案设计(含估算编制)、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含预算编制)及招标人认为需要的其他设计,完成设计全套成果资料制作并通过项目所在地供水单位的审批,施工过程中的全过程设计服务及协调工作,设计后期的跟踪服务,投标阶段至少提供方案设计及估算; (2)施工:包含但不仅限于庭院给水、地上给水、地下室、泵房、管材,阀门、阀件、水表、供水设备、根据现场情况需要进行拆除、改造及修复等经图审的施工图全部工作内容的所有施工(含设备采购安装)、竣工验收、正式通水及保修等全部内容。同时配合招标人按《供水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831号)要求将供水设施移交供水单位。 注:招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可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保留对以上招标范围及要求调整的权利。 |
|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 无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 联合体要求: | 3.6 联合体要求: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若投标人为联合体,还应满足以下要求: a.联合体各方均应订立联合体投标协议,联合体各方应匹配职责分工并明确承包工作范围内容,联合体中的各成员应具备所承包工作范围相应的资质。 b.联合体牵头方必须是施工单位,与招标人之间的往来信函等均通过牵头人办理。 c.联合体各方订立联合体投标协议后,不得再单独或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 d.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
| 资质要求: | 3.1一般要求:投标人应是经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 3.2资质要求: 3.2.1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且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2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行业(给水工程或排水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
| 项目负责人资格: | 3.3 拟派往本项目主要人员要求: 3.3.1 投标人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要求:(如为联合体投标的,则须由联合体协议中明确的牵头方拟派,且可为施工项目经理或施工技术负责人担任) A.投标人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取得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或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或注册建造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等;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及社保缴纳证明材料(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出具时间为投标截止之日前3个月内,如为新成立的单位或在本单位入职时间不足三个月的职工,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提供社保缴纳证明,或者提供此人为供应商职工的情况说明)。 B.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不得担任其他在建设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且在今后实施过程中不允许作任何更换(如发生不可抗力因素时,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可做更换),并不得兼任其他项目的管理人员(提供相应承诺)。 3.3.2 投标人拟派往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公用设备(给水排水)工程师资格证书;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及社保缴纳证明材料(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出具时间为投标截止之日前3个月内,如为新成立的单位或在本单位入职时间不足三个月的职工,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提供社保缴纳证明,或者提供此人为供应商职工的情况说明)(如为联合体投标的,须注册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的设计方)。 3.3.3 投标人拟派的施工项目经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市政工程),并取得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施工项目经理不得担任其他在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项目经理,且在今后实施过程中不允许作任何更换(如发生不可抗力因素时,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可做更换),并不得兼任其他项目的管理人员(提供相应承诺)。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及社保缴纳证明材料(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出具时间为投标截止之日前3个月内,如为新成立的单位或在本单位入职时间不足三个月的职工,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提供社保缴纳证明,或者提供此人为供应商职工的情况说明)(如为联合体投标的,则须由联合体协议中明确的牵头方拟派)。 3.3.4 投标人拟派的技术负责人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工程类);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及社保缴纳证明材料(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出具时间为投标截止之日前3个月内,如为新成立的单位或在本单位入职时间不足三个月的职工,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提供社保缴纳证明,或者提供此人为供应商职工的情况说明)(如为联合体投标的,则须由联合体协议中明确的牵头方拟派)。 3.3.5 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要求:不得低于招标文件中“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表”要求,拟派人员除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需提供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材料外,其余人员提供对应投标单位有效的劳动合同或社保证明材料(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出具时间为投标截止之日前3个月内,如为新成立的单位或在本单位入职时间不足三个月的职工,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提供社保缴纳证明,或者提供此人为供应商职工的情况说明)(如为联合体投标的,则须由联合体协议中明确的牵头方提供) |
| 业绩要求: | 本项目不作要求。 |
| 其他: | 3.4 财务要求: (1)提供2023年~2025年财务报表(每个年度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或经第三方审计的含附注的审计报告,成立不满3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每个年度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或经第三方审计的含附注的审计报告。 (2)投标人若为事业单位的则:提供2023年~2025年财务报表(每个年度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等)或经第三方审计的含附注的审计报告,成立不满3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每个年度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等)或经第三方审计的含附注的审计报告。 (3)若成立不满一年的企业提供成立至今财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或银行资信证明材料及说明。 【注:根据《关于加强审计报告查验工作的通知》(财会〔2023〕15号)规定,在2022年10月以后出具的审计报告应赋予全国统一的验证码】。 3.5 信誉要求: 3.5.1投标人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无因企业不良行为记录被项目所在地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无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近三年未发生过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和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提供承诺函。投标人存在以上不良行为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否则否决其投标资格。 3.5.2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经营(活动)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由招标代理机构在开标后进行查询,并提交评标委员会审核。 3.6 联合体要求: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若投标人为联合体,还应满足以下要求: a.联合体各方均应订立联合体投标协议,联合体各方应匹配职责分工并明确承包工作范围内容,联合体中的各成员应具备所承包工作范围相应的资质。 b.联合体牵头方必须是施工单位,与招标人之间的往来信函等均通过牵头人办理。 c.联合体各方订立联合体投标协议后,不得再单独或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 3.7 其他要求: 3.7.1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7.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是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银行转账,保函,保证保险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3 万元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 2026-09-24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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