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招标

当前位置:首页 > 地方招标

2020年试油公司进口特殊井下工具技术服务
时间:2020-10-13 阅读:0
项目名称:2020年试油公司进口特殊井下工具技术服务
项目概况:2020年塔里木市场部分试油总包井及大庆塔东试油气工程等公司试油大包项目含进口特殊井下工具服务,公司无该类设备及服务,根据西部钻探外包业务管理办法相关要求,为了进一步提高人员、设备利用率,以便集中人力、物力满足高端项目需求,通过综合效益评估,试油公司计划将南疆试油项目部区域市场进口特殊井下工具技术服务进行部分外包。服务期限:自招标结果公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预算金额:1000万元(含税) 1.质量要求: 1.1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期间具有井下工具或完井工具技术服务相关业绩。资料提供形式:提供加盖甲方单位公章的业绩证明(明确井次、井等主要指标),所提供的业绩必须为国内业绩。投标人须提供业绩证明所对应施工井的合同关键页(关键页包括合同首页及签字盖章页)扫描件,加附对应施工井号的结算单、结算发票扫描件。 1.2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服务能力;资料提供形式:质量承诺书。 2.设备要求: 2.1拟投入本项目工具必须为进口MHR、THT、RH等封隔器以及相关配套完井及井下作业工具: 2.1.1封隔器:七寸七,七寸五、七寸,五寸半、五寸、八寸一; 2.1.2安全阀:四寸、三寸半; 2.1.3伸缩管:两寸七、三寸半;材质为碳钢或具有防腐蚀性能的超级13Cr材质,承压能力≥10000Psi,温度等级≥204℃,上下扣型为气密封扣。 资料提供形式: a.设备、工具清单(包括但不限于工具铭牌、出厂性能参、说明书、型号、品牌),工具生产厂家,工具出厂日期,合格证等。 b.设备、工具照片及对应设备购置发票(或购置合同、资产调拨证明文件)、日常养护记录表。 3.人员要求: 3.1作业人员要求:拟投入本项目人员须全部持有有效的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认证的甲级井控培训机构颁发的井控培训合格证(含硫化氢培训); 3.2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以及关键岗位人员必须全员参加HSE培训并通过考核,持有HSE培训合格证。 资料提供形式: a.提供人员名单及作业人员有效的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认证的甲级井控培训机构颁发的井控培训合格证正反面扫描件(含硫化氢培训)。 b.提供投标人为拟投入本项目人员缴纳社保的缴费证明。缴费证明由政府社保部门出具,缴费日期:2019年1月-2020年2月。 c.提供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以及关键岗位人员HSE培训合格证。
项目单位:西部钻探工程公司
项目类别:服务
项目分类:三类
供应商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括井下工具或完井工具技术服务等相关内容); 2.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范围:井下工具或完井工具。资料提供形式: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扫描件; 3.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在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信息平台可查询)。 4.投标人须具有塔里木油田井下工具或完井工具相关的技术服务市场准入;资料提供形式:提供资质证书扫描件。 5.投标人近三年无严重违法、违规事项,无骗取中标情况,无重大质量、安全问题。以下列平台的查询结果和相关部门的证明材料为准。评标委员会如果查询不到的,将认定其提供的营业执照无效。 5.1国家工商总局的《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行政处罚信息”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中查询,查询网址是:http://www.gsxt.gov.cn/。 5.2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公布信息为准;查询网址是:http://shixin.court.gov.cn/。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文件的获取:1.谈判文件发售开始时间: 2020年10月13日17:00:00(北京时间),谈判文件发售结束时间: 2020年10月21日 18:00:00(北京时间); 2.谈判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谈判者,请于谈判文件获取期间内(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上午10.00时至13:00 时,下午15.30 时至18:30 时,联系招标(谈判)机构经办人购买电子版谈判文件(限购一套),不提供邮购,谈判文件每套售价**元。不论谈判结果如何,本文件售后不退。 联系人:何念花 电 话: 0991-7890691 邮箱:610156970@qq.com 3交款说明: 交款方式:电汇或网银公对公汇款。 收款账户名称: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 收款银行: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克拉玛依昆仑路支行 收款银行行号:313882000158 收款银行账号:88202100582820000010 特别提示: 1.承包商在购买谈判文件之前,须将标书费存入采购人指定账户。在交纳标书费时,必须在付款备注/摘要中填入:“20-BX10-FT071”。 2.本次谈判文件采取电子标书发售的方式。承包商在规定的时间内交纳标书费,将“交款凭证”(标书费银行回执单付款方单位加盖公章)及填写完成的“招标(谈判)项目标书费信息表”电子版发送至招标机构项目经办人电子邮箱(610156970@qq.com),招标机构工作人员收到后,将电子版谈判文件发送至承包商邮箱。 3.标书费统一开具电子发票。 开票联系人:马纯梅;联系电话:0991-7890692。
项目单位联系人:张世明
项目单位联系方式:09917890645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何念花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9917890691
其他:
 
网站首页| 关于我们| 联系方式| 免责声明| 版权隐私|

2008-2025全国招标与采购服务平台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国招标投标协会
中国政府采购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