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比公告
1.采购条件
黑龙江大数据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受黑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委托,根据《黑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阳光采购管理办法(暂行)》和《国有企业采购操作规范》(T/CFLP0016-2019)的有关规定,对“黑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常年法务顾问项目”进行询比采购,项目资金为企业自有资金,项目资金已落实,已具备采购条件,欢迎具备条件的潜在供应商前来参与。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黑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常年法务顾问项目
2.2项目编号:202010367
2.3招标范围:为日常工作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2.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
序号 | 采购内容 | 数量 | 服务期 | 服务地点 | 采购预算(元) |
1 | 法律顾问服务 | 1项 | 合同签订后1年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150000 |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机构和采购人的供应商,须具备国家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并通过年检。
3.2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注册专职律师不少于5人且具有律师执业资格(提供律师执业证书复印件及社保证明,社保证明时间为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近3个月)。
3.3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为本项目配备的顾问律师不得少于2人且执业年限不得少于3年(提供律师执业证书复印件及社保证明,社保证明时间为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近3个月,执业年限以证书上时间为准)。
3.4潜在供应商须自行到"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 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是否有行贿犯罪记录、未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对象: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如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或存在失信行为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响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招标项目响应;同一集团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招标项目响应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以响应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询比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响应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获取询比文件时间及方式
4.2询比文件费缴纳事宜:
(1)文件购买金额以及形式:300元(电汇)
(2)汇款账号:
公司名称:黑龙江大数据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房信支行
账 号:3500068119100066231
注:汇款凭证须备注项目编号+标书款;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0年10月23日09时30分(同开标时间)
5.2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黑龙江大数据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哈尔滨市南岗区红旗大街301号(哈尔滨国际会议展览体育中心-展览办公区3层)),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黑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智慧采购平台(www.ruicw.com)
7.询比公告未尽事宜详见本项目询比文件
8.联系方式
采 购 人:黑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三大动力路532号
联 系 人:刘女士
电 话:0451-83163063
采购代理机构:黑龙江大数据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红旗大街301号(哈尔滨国际会议展览体育中心-展览办公区3层)
联 系 人:韩先生
电 话:18145670355
2020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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