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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设施改造招标公告
时间:2010-02-26 阅读:0

1苏州诚和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受苏州工业园区城市照明管理有限公司的委托,就其单位需要的交通设施改造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具有道路交通工程专业施工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供应商参加响应。

一、询价采购编号:SZCH2010-Y-X-004
二、标的物清单及主要技术要求:
序号 项目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备注
1 隔离护栏 1000mm*2500mm 片 33
2 单柱式右行标志 ø800mm 套 1
3 反光警示桩 ø89mm*800mm 根 6
4 附着式标志(前方弯道 减速慢行 限速40) 800mm*1200mm 套 2
5 附着式导向标 300mm*400mm 块 5
6 左转弯等待区标线 热熔2# ㎡ 1056
7 信号电缆 RVV4*1.5mm m 528
8 信号灯调试  项 1

三、改造及材质要求:
改造要求:
对园区35个路口增加左转弯等待区,用热熔2#进行漆化,其中有31个路口有四个方向等待区,4个路口 有两个方向等待区,1个等待区标线面积计4平方米。
对35个路口的信号灯进行信号改造,将左转弯与直行信号分别控制,将左转弯信号灯区分控制。
材质要求:
隔离栏为铸铁,外表面白色;
标志牌材料为3MM厚的铝板;版面涂案文字采用3M反光膜;
四、其它要求:
1、完工时间:成交后十天内完工。
2、所提供货物质量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必须满足本次采购的要求,若所供货物经产品质量检测机构检测认定质量不合格,造成的损失和后果由该供应商负全责。
3、供应商必须为交付的所有货物按照国家的相关法规提供免费保修。在产品保修期内,一旦发生质量问题,供应商保证在接到通知工作日的24小时内到现场进行维修、更换或退货,费用由供应商负责。如供应商在接到通知工作日的24小时内没有答复或处理问题,则视为供应商承认质量问题并承担由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保修期间产品的一切质量问题,更换部件及产品本身质量原因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应全部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4、采购货物的交货地点:成交后由采购单位指定。
5、本次采购不接受全进口产品参加投标。
五、报价文件的组成及要求:
(一)文件组成: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3、响应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报价货物的产地、品牌、规格、参数、性能等说明。
5、售中、售后服务承诺(包括免费质保期承诺等)。
6、注明交付使用日期。
7、成交供应商在交货时随产品一起向采购方提供产品的原厂质保书和原厂出厂证明(若有)。
8、报价表(格式):
编 号__     ____   
序号 项目名称 规格型号 偏离采购要求说明 单位/数量 单价 总价
     
总报价(人民币大写):                                             ¥:
报价单位(盖章):
被授权人:                                        联系电话:
日期:       年     月    日
注:
(1)、上述文件应装订成壹册(并一式二份),并进行密封,封口处应有供应商的公章。封皮上应注明响应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地址,联系电话以及本询价通知书编号。不按报价文件组成要求或过时送达报价文件的,为无效报价。
(2)、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细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六、综合说明:
1、报价中须包含标的物清单中所有标的物及所有辅料、运杂、装卸、包装、安装、调试、保险、检测、检验、税费以及国家规定的各项费用等一切费用。
2、本次询价采购报价人须对标的物清单的全部内容进行响应,只报其中部分内容的为无效报价。报价书不得出现选择性报价,否则,将作为无效报价,不作评审,也不成交。
3、货款结算:待全部货物按时到达采购人指定地点,经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由采购方向供方一次性付清全部货款,货款结算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A、合格发票。
B、由供需双方及采购代理机构签章的《苏州工业园区政府采购合同履行验收报告》。
4、成交原则: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以提出最低报价且不超过财政预算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
5、成交供应商在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本次询价采购的成交通知书和合同书时须按成交金额的6‰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成交服务费,供应商在响应报价时应综合考虑该费用。
6、请贵单位于2010年3月3日上午11:00时前按《报价文件组成》要求编制报价文件 壹 份。盖章密封后送到苏州诚和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竹辉路461号新竹宾馆院内2楼),不按报价文件组成要求或过时送达报价文件的,为无效报价。
7、各供应商在报价文件中所提供的资料均应是真实的,若有虚假,由其自行承担一切后果。
8、招标代理机构:
名    称: 苏州诚和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苏州市竹辉路461号新竹宾馆院内二楼
电    话: (0512)65161799
传    真: (0512)65262733
邮政编码:  215007
联 系 人:  刘虹
9、采购单位:
名    称:苏州工业园区城市照明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朱晓华
电    话:(0512)62876235
10、政府采购监督电话:66681165、666811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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