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良信息记录公示

当前位置:首页 > 不良信息记录公示

京国盛世有限公司
时间:2025-07-22 阅读:1
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具体情形:当事人在参与2025年海曙区1:2000比例尺地形图更新项目(项目编号:2025NBHSWT086)政府采购活动过程中,提供的投标文件中资格响应文件--特定资格--甲级测绘资质证书为虚假材料
处罚结果:1.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的罚款,即人民币贰仟玖佰壹拾伍元整(2915元); 2.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3.在一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处罚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结合《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实施意见的通知》(浙财法〔2023〕7 号)第二条
公布日期:2025-07-25 14:50
处罚日期:2025-07-22
公布截止日期:2026-07-22
执法单位:宁波市海曙区财政局
 
网站首页| 关于我们| 联系方式| 免责声明| 版权隐私|

2008-2025全国招标与采购服务平台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国招标投标协会
中国政府采购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