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具体情形: | 提供虚假材料谋求中标、成交 | |
处罚结果: | 处以19750元罚款(即采购金额千分之五的罚款,3950000元×5‰=19750元),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自处罚决定书生效之日起一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 |
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 | |
公布日期: | 2025-07-25 15:36 | |
处罚日期: | 2025-07-24 | |
公布截止日期: | 2026-07-23 | |
执法单位: | 福州市财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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