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人 | 广元市利州区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 ||||||
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 | 广元市利州区发展和改革局 | 批复文号 | 广利发改发[2025]13号 | ||||
建设地点 | 广元市利州区 | ||||||
建设规模及内容 | 建设防洪泄洪管网等排水设施43千米、雨水调蓄池2200立方米、构筑设施1座、泵站4座及相关配套设施;改造、疏通排洪管网等设施4千米;同时配套建设城镇排水设施检测系统。; | ||||||
本项目估算金额(万元) | 0.0 | ||||||
类似业绩 | 市政(不含城市轨道) | 是否允许有不良记录 | 否 | ||||
代理范围 | 勘察、设计、施工、重要设备和材料(含安装)招标等。 | ||||||
招标代理费(万元) | 合计:0.0 | ||||||
计划招标时间 | 2025-12-17 00:00至2025-12-19 23:59 | ||||||
比选报名时间 | 2025-12-17 00:00至2025-12-19 23:59 | ||||||
其他需要说明事项 | 3.1 拟任本项目人员要求:人员数量:项目负责人1名且具有从业资格,主要专职技术人员2名且具有从业资格。3.2法律法规有特殊要求的从其规定:(1)、申请单位营业执照彩印件及项目班子人员配备表;(2)、拟任3名项目人员身份证彩印件;(3)、拟任3名项目人员招标代理从业资格证(或执业印章)彩印件,人员所在单位与申请单位营业执照所列单位名称一致;(4)、拟任项目人员在申请单位最近连续6个月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企业设立不足6个月的,从设立时起),连续缴费的养老保险是指从获取招标代理机构比选文件时间的上一个月或上上个月起算,往前推6个月的连续、不间断,每个月都缴纳了养老保险费,盖章单位与申请单位营业执照所列单位名称一致;(5)、拟任项目人员为退休人员的,还须提供退休证明、聘任合同(协议)彩印件;(6)、提供由项目负责人从事本项目招标文件编制及日常对接工作承诺书彩印件(不得承诺其他无关内容)。(7)、招标代理服务费最终结算以中标价为计算基数,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和2011年3月16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11]534号文件下浮20%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单位支付。)注:1、必须按本章3.3条要求的项目人员数量,对应上传人员相关资料;2、上述资料均需加盖申请人单位鲜章,盖章单位与申请人单位营业执照所列单位名称一致;3、必须按本章3.6条所列资料范围上传相关资料,资料有1项内容不符合要求或超范围上传资料,资格审查时均不予通过。比选申请人在比选报名截止时间前将相关资料发送至1396980571@qq.com邮箱查验。 | ||||||
联系人 | 姜先生 | 联系电话 | 0839-356318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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